原招标布告第二项投标人要求中: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路整治)乙级及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 项目掌管人资格要求:项目掌管人须拥有国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
2.3 投标人须保障项目掌管人、项目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元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陆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元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元需保障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元缴纳)。。。。。。。
调整为: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拥有洪评汇报假造能力的独立法人。。。。。。。
2.2 项目掌管人资格要求:项目掌管人须拥有水利工程类毕业证书或拥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3 投标人须拥有与本项目类似工程的洪评汇报假造业绩。。。。。。。
原招标布告第六项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6.1.5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1.6 项目掌管人注册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调整为:
6.1.5 项目掌管人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1.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资料。。。。。。。